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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梁彼得案:華裔/亞裔的政治被動

梁彼得(Peter Liang)這位紐約華裔警察的案子我關注了很久。曾經也想過對該案寫一些的評論,但是苦於不知從何說起。我甚至不知道,該用英文寫,還是用中文寫,我寫的對象到底應該是誰?這是我近來在寫作時會有的困擾。直到最近幾日,梁警官被判有罪,有可能會被判刑15年,我也被迫對這案子要有點思考跟回應。最終也決定針對華人移民第一代,以中文來討論。

任何刑事案件相信都是有其複雜性。我在讀刑事司法碩士的時候,對很多牽涉到美國憲法的刑事案件做解析時,發現無論是美國刑事法庭上比較被動只負責案件法理層面的法官,還是最終有判案決定權的陪審團(其實所謂陪審團可以說是『主審團』),很多時候,都必須以『整體性』的角度來看整件案子,以作出一個最為公正的判決 (totality of circumstances)。從刑事司法角度,我對梁彼得一案,我能談的實在不多。而且,梁彼得一案的結果,是平民組成的陪審團所做的一致判決,而非法官一人的『獨裁』決定。除非我們認為陪審團本身有偏見跟對亞裔的歧視(確實也是有二到三個亞裔陪審員因不同原因退出),否則我也只能必須接受這案件的審判結果。當然,梁警官及其代理律師仍然還是有繼續上訴的權利。

我們無需否認梁彼得案本身是個悲劇。一個初上任的華裔警察,在巡邏時不慎開槍誤殺了一個與其同歲的無辜黑人青年。這是一場不幸的遭遇,摧毀了兩個不幸的家庭,一個無辜死於警察槍下,一個要為其失誤殺人行為附上被監禁的代價。對我個人而言,我在梁彼得這個年輕人身上,也看到自己。我們同是藍領華裔移民的孩子,父母是辛苦的打工族,我們同樣在紐約長大,我們甚至畢業於同一所大學,我們也同樣對做警察執法的職業感興趣。無可諱言,我對梁彼得的遭遇非常同情,也很感慨。畢竟,一個無辜的生命死在他的手下,哪怕是誤殺,他還是多少有刑事責任的。

但是對華裔而言(乃至美國亞裔整體),這個案子並非那麼的黑白分明。對許多華裔及亞裔美國人而言,梁彼得案的整個過程中,他們自始自終表達的是對美國主流社會跟司法系統的不信任,他們對美國司法系統是否能夠公正地審判梁彼得深表懷疑。在美國黑人族群跟美國警察及整個司法系統的衝突不斷加劇的大背景下,許多亞裔人士認為,梁彼得會成為司法系統的犧牲品,使他成為代罪羔羊,不公的司法系統會將他判刑,以平息美國黑人族群對司法系統跟警察暴力的不滿。

畢竟,近幾年在美國各地發生的多起黑人平民在與警察的執法接觸時死去的案件中,還沒有任何白人(或黑人)警察被判刑,雖然這些個案中有清楚地證據表明(包括視頻證據)這些黑人平民是因警察直接暴力或間接的不作為而死去。而梁彼得是近幾年來美國類似案件中第一個被判刑定罪的警察,而且他是唯一的亞裔/華裔,無怪華裔及亞裔民眾會認為梁彼得是犧牲品,是代罪羔羊(scapegoat)。不但如此,梁彼得案也有代表性,對亞裔及華裔人士來說,梁彼得代表的是整體亞裔跟華裔族群在美國的遭遇;主流社會及其他族群認為亞裔這個所謂的『模範少數族群』(model minority)是好欺負的,面對不公也是沉默寡言的,是不會為自己在美國社會中爭取政治利益的。

這些看法並非因為亞裔人士想太多杞人憂天,而是有歷史可循。在美國生活過幾十年的亞裔人士,也都會記得90年代初洛杉磯黑人社區因Rodney King被警察以暴力相向而導致的黑人暴動。這場本來是黑人民眾對警察跟司法系統不滿而導致的暴亂事件,最後竟也殃及池魚地連累到亞裔社區,特別是洛杉磯的韓裔社區。韓裔商人們不信任警察會保護他們,以致他們無可奈何之下也自己武裝起來,保護他們的商店跟社區。最近在馬里蘭州巴爾的摩市,黑人青年Freddie Gray在警察的拘禁下死亡而導致的暴動,也彷彿是洛杉磯暴動的現代翻版,亞裔商店跟亞裔人士也同樣成為黑人暴民的攻擊跟掠奪對象。

如果說非洲裔黑人對美國司法系統及警察執法人員充滿著長期的不信任的話,那亞裔美國人對黑人族群,以及對美國主流社會跟司法系統則充滿著雙重的不信任。我們這個埋頭苦幹,不惹事生非的『模範族群』總是『被殃及池魚』,淪落為眾人欺壓的對象。而在梁彼得這個案中,眾多華人亞裔民眾表達對梁彼得的支持,不是亞裔人士不分是非或單純地不同情被誤殺的黑人青年,而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亞裔社區對其他族群,主流社會跟司法系統存在著長期的不信任。對亞裔而言,主流社會並不在乎亞裔利益,而且在必要時刻亞裔族群的利益是可以被輕易犧牲的。

面對這一切,亞裔族群該怎麼回應呢?埋頭苦幹,不惹事生非或許是我們的『美德』;同時也成為亞裔族群的咒詛。我們的埋頭苦幹跟沉默,我們的不參與美國社會的政治討論跟運作,直接影響著亞裔族群在美國的待遇。華裔跟亞裔族群總是要等到像洛杉磯暴動發生,要等到自己的子女因大學的左派Affirmative Action 平權教育政策被種族歧視無法進入常春藤大學時,或是等到類似梁警官這樣的案子發生時,才大聲疾呼痛心疾首地高喊『不公平』!但是,亞裔族群平時在論政,參政,以及投票時,亞裔並不十分活躍。我們汲汲營營忙著我們的『美國夢』,同時我們的『美國夢』又被我們的『政治被動』直接或間接地打碎。

族群之間的不信任,並非完全可以靠公共政策解決。作為基督徒,我相信只有基督福音的大能才能化解冤仇,使人和好。但是,就華裔/亞裔因遭受主流社會歧視跟不公待遇產生不滿來說,我必須說,亞裔族群必須自我反省。特別是在2016年總統大選的期間,各報章雜誌媒體上,各總統候選人都在不斷強調黑人族群及拉丁裔族群選票的重要性;而作為成長最為迅速的亞裔族群,卻似乎無人關注,乏人問津。

如果亞裔本身都不注重自己的政治權利,我們又豈能要求別人尊重你的權益呢?雖然梁彼得案是個司法案件,但其背後的種族,文化與政治意涵卻不容我們忽略。我們亞裔該醒醒了。

2月15日